中新網杭州9月27日電 (郭其鈺)27日,在杭州舉行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》。其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改造、運行維護及其監(jiān)督管理作出了全面規(guī)定。這也是中國首部專門針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的立法。
據了解,《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》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其填補了浙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沒有直接法律依據的空白。
浙江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該條例對于保障和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,改善農村人居環(huán)境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建設美麗鄉(xiāng)村,助推鄉(xiāng)村振興等具有重要意義。
浙江是中國首個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省份。自2003年“千村示范、萬村整治”工程實施以來,目前該省90%以上的村建成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,大部分處理設施已經正常運行,切實改善了農村環(huán)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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